《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读后感

hctib 想法 20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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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可以说是我的小说“启蒙读物”。“启蒙”指的是“读小说”的自我意识的建立。从前并不是没有读过小说,只不过不是为读而读,也不知道在读什么,而现在,是出于一种对文字表达的喜好而读。对读书而言,这本书无疑是一个十分偏斜的起点,但它的的确确地让我经常去翻阅它。究其原因,这本书在文字上的独到之处让我第一次自发产生了对文字的审美(很奇怪),另一点是,它是一本自指的小说,是一本关于小说的小说。

说这本书是极度审美的,我认为一点也不过分,其一是文字张力,引用作者在访谈中谈及的二处:

*1) 大意:李国华时常在一个女孩身上练习与下一个女孩调情,“这有一种环保的感觉。”
2) 当西装皮鞋男对思琪抱怨老板把他当成狗操,思琪想“你真的知道什么叫作被当成狗操吗?我说,是当成狗。”*

作者点出“环保”意在肉体的循环利用,她有意地使语义错位,初看时是陌生的,但读者很容易就被文字引诱向“那个意思”,迟来的错愕反而会更加强烈。

“温良恭俭让”……“温暖的是体液,良莠的是体力,恭喜的是初血,俭省的是保险套,让步的是人生。”

这一段语义错位是相似的,她很清楚地指出,考虑到“温良恭俭让”的原本含义可能是为部分数读者所不知的,读原文时,读者一定会产生怀疑,但她微妙地以过分夸张的阐释帮助读者确认了此种怀疑,因为“温良恭俭让”一类语句具有一种“文化”背景,已然成为一种一般映像,或者说,文言文本身就具有符号性。再举一例我初读时印象深刻的一处,大意是:李国华在雨天接思琪上的士,两人的都被雨淋湿了,坐定了,李国华说:“你是曹衣出水,我是吴带当风。”我当时很快地掠过了这句话,这又是一个语义错位,作者想表现的,无非就是对思琪半透明粘在身上衣物下的肉体的赤裸凝视。当时只知道这里引了一句古文,结合上下文,已经能够猜测出李国华以卖弄文字的方式调戏思琪。
这种错置手法高明在会意的延迟,以及打破常规的“快意”,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别样的宣泄?
关于“被当成狗操”这一情节,作者意在表现,口语中稀松平常的词语,也许对于特殊个体是一种千斤的重荷。作者是极度敏感的,除此之外,大量细节腥膻中不乏写实,例如“李国华胸口的肉芽”,其中神来之笔是:

“她想到这几年老师在公寓里自己按了一下肉芽便说自己变身成吃人的怪兽,追着她跑。”
这个情节叙述方式很有意思,利用其他人物转述,让这件事显得只是日常思绪中的一个瞬间。而表现力恰恰体现在其分量反差式的沉重。这句话事实上展示了一场“诱奸”关系的常态,这段互动描写仿佛一次嬉笑玩闹,可以说是极其“世俗”的男女琐事(尤其是“捏肉芽”一事,逼真地犹如私人回忆,我后来发现,不只是我被这个细节勾住,不少人甚至想要通过“胸口的肉芽”这一生理特征来与据说为李国华的现实原型比对,最终引来专门报道:此人其实并无肉芽),居然是女方的视角。通过另一段文字,可知李国华在“追逐戏”中的心思:

“李国华突然想到房思琪。有一次在台北小公寓里狩猎她,她已经被剥下一半,还在房间窜逃。狩猎的真正乐趣在过程,因为心底明白无论如何都会收获。”
李国华这段内心描写缺少了思琪的反应,与之对应的是,晓奇同样以有限视角对待两人关系,他们在描述对方时总是缺漏的。这种人物间微妙的相互态度,是通过种种细节和语气搭建的,第一次读时往往不寒而栗,或许部分源于这里。
总的来说,以上两种语言特征构成了独特的审美感。而另一种审美,是“文学的审美”。有一个独特的现象,整本书几乎是通篇的“咬文嚼字”,也符合“文学”这个核心话题。有趣的是,“咬文嚼字”是人物的,也是叙述者的。这点我相信作者也是自知的,因此我认为它是一本“关于小说的小说”。小说有一种“譬喻癖”。“譬喻”成为了一个独特的人物行为,它可以成为一种扭曲现实的手段,也就是把现实“文学化”:

*1)“回到家,师母也不愿意坐下休息,只是站着,枯着头,让眼泪流到脖子上。几次了?她的声音是死水的咸。李国华站在师母面前,用三颗星星的口吻说:就那么一次。他想到死水这譬喻的时候,想起高中一年级时化学老师说过一句话:“喝海水的人是渴死的”──他从来也没有弄懂过渗透压,才读了文组,但是这话的诗意一直刻在他心里。现在那调皮又晦涩的诗意又浮出来了。”
2)“想当年在高中教书,他给虐待小动物的学生开导出了眼泪。学生给小老鼠浇了油点火。给学生讲出眼泪的时候他自己差一点也要哭了。可是他心里自动譬喻着着火的小老鼠乱窜像流星一样,像金纸一样,像镁光灯一样。多美的女孩!像灵感一样,可遇不可求。也像诗兴一样,还没写的、写不出来的,总以为是最好的。
3)“爷爷琳琅走过来,整个人就是待撕下的样子。她又想,噢,我没有资格去譬喻别人的人生是什么形状。好,轮到我了,三个汤圆,爷爷你请那边,随便坐。李老师说三是阳数,好数字,老师真博学。人比想像中多,她前一晚对于嗟来食与羞耻的想像慢慢被人群冲淡。也不再譬喻,只是舀和打招呼。”
4)“伊纹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跌倒了。说来说去,还是我自己太蠢。’思琪很震惊,她知道伊纹正在告诉她真相。伊纹姊姊掀开譬喻的衣服,露出譬喻丑陋的裸体。她知道伊纹知道她一听就会明白。脸上的刮伤就像是一种更深邃的泪痕。思琪觉得自己做了非常糟糕的事情。”
5)“他前两天就查过不是太远的一间小旅馆。那时候查勘,心里也不冰冷,也并不发烫,只觉得万事万物都得其所。他想到的第一个譬喻,是唐以来的山水游记,总是说什么丘在东边十几步,什么林在西北边十几步,什么穴在南边几十步,什么泉在穴的里面。像是形容追求的过程,更像是描写小女生的私处。真美。”*

作者总是刻意地强调人物“停止譬喻”,就好像譬喻是一个占据时间和空间的行为,因为主要人物都是文字爱好者,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思维游戏,作者精辟地将其称为“调皮又晦涩的诗意”,然而这种不断譬喻,乃至“自己一个接一个蹦出来”的习惯,正是思琪和李国华共有的。这也引向小说涉及的一个天问:“文学是否是巧言令色?”

李国华喜欢譬喻,他的譬喻尤其会引向一种与现实,或是与读者期待截然相反的含义,文中有许多这样畸形的比喻(上文引用),它们扭曲了人物、读者所观测的现实,就像上文提及的,发生了种种本义、引申义的错位,因而,“文学”如何不显得像是一些花言巧语呢?然而,这些畸喻都是人物自己作出的,也许正是“文字”意识的自知,才让意义失去了意义,他越是熟练地操弄“文”,就意识到“文以载道”的虚无,就越是想要用它来进行对现实的嘲讽,对种种意义的消解。在象征意义上,李国华亦有其对应的角色。根据访谈内容,思琪与怡婷在出场年龄时,尽管已是早慧少女,也读过不少书,但她们尚不具有个人品味与思想。伊纹承担的角色,正是引领她们系统地阅读,养成品味与见解的引路人,而李国华阻止了思琪迈出这一步——从现实意义上,是以性暴力的方式。从几种意义上,李国华都是一个“赝品”。作者在访谈中将他比作胡兰成简化版的简化版,解释地很清楚。概括地说,他将一些他人的“不遇”之情嫁接在自己身上,因而令“小女生”们对他产生同情。这一点,从“小说的小说”来看,也是有道理的,李国华还是一个文学角色的赝品,这主要得益于他“谨慎而疯狂,明媚而膨胀的自我(这句话是用第三人称的口吻道出,甚至有可能是人物的自我评价)”,李国华几乎会在任何场合玩弄他“诗意”,尤其是在涉及罪恶的场景,并沾沾自喜,这在心理上或许是一种扭曲现实从而实现情感隔离的手段,是性瘾犯的精神之瘾,因此被描述为“自动的”,不过李国华所构建的譬喻世界中譬喻的自己,是一个具有反派魅力的角色,是一个审美的,值得咂嘴品味的人物。方才提到叙述者的譬喻,即以全知视角进行叙事时出现的譬喻,例如1)中“她的声音是死水的咸”,不过这里作者又玩了一个文字游戏,或是说叙述者在小说中的存在其实是模糊的。这句话在原句中并无引号,或是暗示这句话的发起人的语句,便自然地使读者认为这发于叙事者,而后文却点明了这是李国华亲自作出的譬喻。在戏剧中,似乎有一种手法叫做打破第四面墙,大意是一种消除观众对虚构性的疑虑的行为,不恰当地类比,小说中这种模糊叙事者与人物的做法事实上打破了小说——这个文字集合与故事情节的隔膜。
可以读出,小说中有两个世界:文学的和现实的,在小说中的“现实”里,人物却想象自己处于一个文学的世界,不仅是李国华,伊纹和思琪,何尝不在用譬喻将自己的行为赋予意义,让它们无比有戏剧性?

*“一维心想,这个人作侍酒师倒是很年轻。一维隐约感到一种痛楚,他从前从不用“倒是”这个句型。”
“他一面说:我要在你身上发泄生活的压力。这是我爱你的方式。这人怎么多话成这样。她发现她听得出他讲话当中时常有句号,肯定不已的样子。老师嘴里的每一个句号都是让她望进去望见自己的一口井,恨不能投下去。”*

尤其是伊纹,她的很多话语简直就是文学的语言,例如4)中那个“跌倒了”,几乎可以说是直白的隐喻,因为这个意象是如此经典。

*“伊纹才说了,‘多可悲,这是我的家乡,而有好多地方我再也不敢踏上,就好像记忆的胶卷拉成危险的黄布条。’”
“怡婷,我请你永远不要否认你是幸存者,你是双胞胎里活下来的那一个。每次去找思琪,念书给她听,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到家里的香氛蜡烛,白胖带泪的蜡烛总是让我想到那个词──尿失禁,这时候我就会想,思琪,她真的爱过,她的爱只是失禁了。”*

两段对话刻意使用了引号去强调它的“现实感”,然而它其实是书面的和艺术化的,放在日常生活中甚至显得矫揉造作。而这些文学的矫饰,最终都破裂了,当李国华对着怡婷试图构建一个“文学”形象时,直接被她打断:

“……俗话说,可恶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怡婷马上打断他的话,“老师,你不要跟我用佛洛伊德那一套,你死了姊姊,不代表你可以强暴别人,所谓可恶之人必有可怜之处,那是小说,老师,你可不是小说里的人物。”

“文学是不是巧言令色这个问题”,也许是灵肉冲突问题的一种,“爱上诱奸犯”的概括本身就暗含了这个冲突:爱是灵,诱奸是肉。这大概也属于比较“古典”的问题?因此,“性欲”对于诱奸犯李国华仍是一种曲折的表达,他需要不断地讽刺、消解常规来正当化他的欲望。正如“巧言令色”这个问题本身的预设中就承认文学作为文本以外的“意义”。从现代的角度看,应该是作者已死的?这么一说,李国华对“文学”的扭曲,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解构”了。然而,不论是其中人物还是叙述的语境,都以一种十分经典的角度看待文学,也就是所谓的“知人论世、文以载道”?
《洛丽塔》中亨伯特与之最大的不同就是主角对自己的坦诚,在2000年一篇译者序中,译者指出:

“他(可博纳福)对色情本身不感兴趣,对以色情来证明艺术的自由似乎也并不关心,因为后者对他来说早已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对于亨伯特,“性欲”大概也是一种习以为常的事物,他全然不在乎道德规范的约束,可以说,他的灵与肉是相互调和的,套用译者的话,他甚至不屑于用一个畸形的比喻来嘲讽那些意义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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